第117章 雇佣文书,选人大招(1 / 2)

说起来,如刘珠这般的低微侍女,一般对主上都是怀着畏惧之心的,毕竟主上一句话就能决定他们的生死。

无论是此前的蜀王,还是如今的公主,都是如此。

但在费司簿奉公主之命总管王府众侍女,更改了以往关于侍女们的种种规矩之后, 刘珠便对公主多了些信任和发自内心的敬重。

如果让她在蜀王和公主之间选一个主上的话,她肯定会选公主。

几日前,王府内人心惶惶之时,费司簿召集了所有侍女,言明奉公主之命进行整顿。

先问是否有人想要离开蜀王府。

待约莫几百个侍女表明此意向后,费司簿便按照王府老规矩发放些许银钱,将这些侍女都放出了王府。

当时刘珠差点已跟着举手表示想离开。

须知, 那些侍女的银钱虽是按老规矩给的,可她们中绝大部分并没有到老规矩中的放归年岁,有的才被卖入王府一两年呢。

刘珠就觉得,按老规矩论,这些侍女都占了便宜。

刘珠之所以最终选择留下,是因为她又觉得,公主既然对这些想离开的侍女都如此好,那么对愿意留下的侍女肯定不会差。

她本是成都城里的匠户之女,七八岁时家里粮食不够吃,眼见着就要饿死人,才被父亲卖给王府做侍女。

须知,王府侍女可不是想做就能做的,她父亲当时也是求了人,托了关系,才如愿的。

按照王府惯例, 像她这种身家清白的侍女,虽然是被买来的,可若是23岁之前都不曾跟王府的宗室子弟有染, 也没有被提拔到一定级别,便会被放出王宫。

为了表示蜀王仁义, 还会给一比银钱,并不多,大概也就一两的样子,被管事的克扣一番估计也就剩几钱了。

在王府做侍女期间,王府只管她们的吃住,只有被提升到一定级别,才会有些许月例钱。

然而那也意味着,你需要终生为王府做事,直至成为王府里那些讨人厌的老姑姑。

刘珠家在成都,自然是想早点被放出王府回到家里的。

可在举手之前,她想起了小时候家中兄弟姐妹几个每天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惨状。

她很清楚,即便她能带一两银子回去,也改变不了家中贫苦的状况。

她回去后没法儿给家里赚钱,还要吃家里的饭,说不定过段时间就被嫌弃了。

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凭借在王府当过侍女的经历,嫁一个稍微好点的人家罢了。

但因为成了已过了年纪的老姑娘,肯娶她的多半是鳏夫, 或是年过三十的老光棍,能嫁给同年龄段良人的机会微乎其微。

如此, 刘珠想想便觉得不甘心。

而王府这边换了新主人, 瞧着又似乎将有好事降临在她们这些侍女身上。

两相比较,刘珠便掐灭了离开王府的想法,准备留下赌一把。

结果证明她赌对了。

将那些想走的侍女放离后,费司簿便告诉她们,今后王府侍女都由其掌管,规矩也要改。

然后先让她们签“合同”。

开始刘珠以为是重新签卖身契,可当了解到“合同”内容后,她便和许多侍女一样喜不自禁,甚至是喜极而泣。

因为那并非卖身契,而是一份雇佣文书。

就像店铺掌柜的、大师傅受雇于东家,师爷受雇于官老爷一样。

刘珠怎么都没想到,像她这样低微的人,有一天竟然能被正式雇佣。

而且雇佣她们的不再是蜀王府,而是公主府!

除改卖身契为雇佣文书外,公主府还会给她们月薪。

这月薪由底薪和奖金组成,底薪视侍女级别与所做之事有所差别,奖金则是看情况给,若犯了错甚至可能被全部扣除。

可即便只能得到最差的底薪,也有一钱银子,都赶上以前王府给掌事侍女的最低月例了。

要知道,不管是蜀王府还是公主府,可都是管她们吃住的。

所以即便每月只有一钱底薪,也能一年存个一两多呢!

当然,雇佣文书中也不全都是给她们好处,还言明了不少新规矩。

如签一次“合同”至少管五年,如果是想被提拔为一定级别的掌事侍女,或是做一些需要保密的事务,更需要重新签订长达十年以上的“合同”。

合同期内,公主府可以开除不满意的侍女,但侍女却无法主动脱离。

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各类各级别侍女应做事务,让一些心思鬼的人无法轻易地耍滑偷懒。

等等类似条款,竟然多达几十页纸张,若非费司簿解说,刘珠估计她都未必能看得懂。

并非她不识字——她小时候被送入蜀王府后,便通过选拔,得以被培养认字、算账、刺绣,而今虽不敢说能读懂正经的儒门书籍,可看话本却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