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媺娖这一番话所包含的信息量不少,听完,军机大臣都思考起来,并没有急着说话。
解除黔国公云南总兵官之职属于应有之义,别说如今沐天波有罪过在身,即便没有,为了大明军队改革,他的总兵官之职也要卸掉。
否则如何整编出云南新军?
至于收回其征南将军印,改挂安南将军印,显然是削减其对征讨东南半岛诸国的权利。因为安南将军在排序上是在征南之后的,且重安抚守护,而非征讨。
至于对黔国公征调、讨伐云南土司的权利的调整就比较有意思了。
看似保留其这一权利,却需要得到云南提督允许。权利成为二手的,那也就不是权利了。
同时还意味着,黔国公将在军事上受到云南提督的辖制。
唯一算得上实惠之处的,大概是允许其保留一营亲兵了。
因为目前大明新军即便是提督一级的高级将领,不论是加左右都督衔,还是伯、侯级别的勋贵,都只有一总亲兵(千人),且亲兵是由军务院调配的,而非其私兵。
黔国公能拥有一营亲兵(三千人),不论是属于私兵,还是军务院调配,都相当实惠了。
是否将来公爵级别的武将都能拥有一营亲兵,这点众军机大臣不得而知,但目前黔国公已然成为大明亲兵最多的将领。
当然,若按朱媺娖说的来,黔国公也只能领这一营亲兵作战,实际相当于一个参将。
朱媺娖说的第三条,清查沐氏田产、惩处沐氏犯罪之人,同样是应有之义。
大明田税改革、商税新政等即将推广向全国,云南不可能例外。魏国公所侵占田地都被清查出来没收了,黔国公在这方面也不可能有特殊待遇。
而惩处沐氏犯罪之人,则是维护大明律法权威的必须之举。
一番思考后,军务院协理叶廷桂最先发话,道:“臣赞同陛下所言三条,如此安排,既不显得朝廷对黔国公一脉刻薄,也可以令云南地方安靖,与其他省份一起步入大改革、大发展的节奏中。”
袁继咸则带着疑虑问:“陛下,黔国公这一营亲兵是由朝廷调配,还是由其自己征召?如今众将领亲兵最多不过一总,黔国公拥有一营是否太多?”
朱媺娖澹澹一笑,道:“黔国公亲兵自然由军务院调配,至于是否太多——其既为在领军的公爵,亲兵配置自然该有别于其他武将。”
这话令众军机大臣都不禁面露异色。
因为朱媺娖的意思很明白,将来其他武将若是晋升为公爵,军务院也会配置一营亲兵。
袁继咸没有再提出其他异议,其余人对安排黔国公的三条也都表示赞同,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之后两日,安排黔国公的相关旨意、谕令便由朱媺娖、军务院或内阁签署下达。
至于具体落实,就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了。
因为这些正式的圣旨仅是送往云南,便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还是如今大明内部太平,匪患基本平定,道路也多逐渐得到修缮的缘故,若是在王朝末年,花费三个月以上的时间都有可能。
···
五月十五日,朱媺娖再次召开军机会议,却是讨论推广新政之事。
“自昭武元年六月,首先在应天府试行‘地方政法税军等权利分离’、‘吏可升官’等新政至今,已过去近三年。
我大明在吏治、商税、司法、田税、教育等方面的新政试行效果之好,有目共睹。
新政之下,吏治清明,各种税收皆大幅度增加,百姓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国力亦显着增长。
至昭武元年九月,新政便相继在南直隶其他各府、重庆、四川施行。
北伐结束后,昭武二年新政又在长江以北各省施行,令长江以北各省战后民生、经济恢复大大加速,至今北方各省皆已显露繁荣之相。
因此,朕决定在今年六月份将新政向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南、贵州、云南八省推广。诸卿以为如何?”
当初,朱媺娖先在应天府试行新政时,袁继咸给的建议,便是先在应天府试行三个月,若无大问题,便推广到整个南直隶及重庆。
之后观效一至三年,再决定下一步推广范围。
但因为长江以北各省在此前遭到天灾、战争的严重破坏,旧有阶级、既得利益群体、顽固势力等新政阻碍也几乎全被粉碎,堪比一张白纸。
于是,在昭武二年春,朱媺娖便果断下旨向北方各省推广新政。
至于在昭武三年收复的辽西、辽东、南海三省,自然也是直接按照新政模式治理。
所以,如今大明实际掌有的二十四省中,便只剩下浙江等南方八省还未施行新政。
事实上也不是一点没施行——如浙江、福建、广东三省的市舶司早就被朝廷收回,改为海关,以新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