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 68 章(1 / 3)

第六十八章

这主意好吗?

那是相当的好了。

可这主意却还有个弊端。

那就是如果荣国府犯了什么忤逆大罪, 这些刻了字的灯台灯笼又极有可能将林如海拖下水。

好吧,就以林如海是荣国府女婿这一点,想不被荣国府牵连还真有些困难。

既然荣国府坏了事, 林家无论如何都无法置身事外,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当下黛玉就拉着宝钗, 林珝一起商量了一回灯台灯笼的事。

为什么要拉着宝钗, 那是因为宝钗是商贾呀, 她们订做灯笼等物也是要寻商贾接单的。找宝钗,一来是送薛家一单生意,二来也是售后问题不愁找不到人。

东西做得好, 大家都体面。东西做得不好, 薛家最先丢脸,然后才是林家。

宝钗如何不晓得。可这么一单大生意, 谁遇上不眼红呢。

没错,就是大生意。

各色灯台两千盏,各色灯笼两千盏,再加各色花灯一千盏,总共凑了五千份。

宝钗也是心气高的姑娘,当年她也不是没想过压众位姑娘一头的。可黛玉却早就不是原著里的软糯包子会由着别人踩着她和林家了。

她是官家千金, 自有她的骄傲体面。而且她来荣国府就是历练来的, 凡是会让她和林家吃亏的事,都是她的考题。

只一个交锋, 宝钗便知道林家和黛玉姐妹不是她们薛家可以轻慢的。商人重利,宝钗也最是圆滑,从那之后自是不会再逾雷池一步。哪怕林如海出使西洋, 也不曾改变了对黛玉姐妹的态度。

温柔和气, 从不拿大。

黛玉这边则是你敬我一尺, 我敬你一丈。在宝钗改变了心态后,她也没叫宝钗吃亏。除了当日采购的千匹料子,林家那边的日常采买黛玉也都吩咐人可优先选择薛家的铺子。

只要质量和价钱都没问题,买谁家的不是买呢。

少时,商量妥当,宝钗便让贴身丫头莺儿回梨香院取了印信来,然后才与黛玉签了订购合同。之后又描了‘贺礼’字样,收了黛玉给定金,这买卖就成了。

按林珝的要求,合同一式五份,林薛两家各两份,贾家再留一份。之后宝钗拿着定金与合同回家,黛玉拿着给贾家的那份合同去荣庆堂‘送礼’。

先不说黛玉是怎么跟贾母等人说的,只说宝钗一回到梨香院便先喝了一大口茶,然后才将黛玉这边的事学与薛姨妈知晓。

薛姨妈也没想到不过是例行的走礼商量,却给自家迎来了这么大一单生意,当即乐开了花。

宝钗见状又笑,“到是林姑娘提醒我了,既然姨妈家要建省亲别院,那定有不少东西要置办,与其找那些不知根底,不闻好赖的人家还不如咱们接了过来。只是,”

薛姨妈闻言也觉得这事可行,连忙追问宝钗:“我的儿,只是什么?”

“只是姨妈原本就忘性大,这事一多就更忙乱了,最好还是付全款更便宜些。”

林家先交定金,交货时再付尾款没问题,宝钗半点不担心黛玉会不付尾款,但王夫人之前借钱不还的事还是叫宝钗担心自家最后要不到银子。生意是好生意,但若最后要不到银子那就是再挣钱也不是好生意了。

对了,值得一提的是林家的尾款薛家能不能收到不是只有林家说了算的,还有贾家。

贾家负责收货,若货品数量不对,质量不达标,林家便有权不付尾款。这一条林珝让黛玉在合同上明文标注的。

除此之外,合同上也写了如果薛家交的货不是黛玉需要的那些带字样的,林家将拒绝付清尾款。

也就是说,光是贾家满意不行,没有林家祝贺字样的灯笼灯台也算薛家违约。

薛姨妈也觉得她闺女想的没问题,于是娘俩个就可着这事琢磨了起来。至于本应该操心家业的薛蟠,此时正跟人吆五喝六的显摆自己是娘娘亲表弟呢。

~

明铙刚刚进入京城,正牵着马从酒楼下走过就听到薛蟠那毫不掩饰的得意和大嗓门。

勾了勾唇,明铙眼底幽暗的看向身侧的酒楼,随即将马交给酒楼门口的门童大步走了进去。

真正的国舅爷,启恒帝与明皇后唯一承认的国舅爷杀回来了。

第一个被拿来立威的就是出言不逊的傻孢子薛蟠。

薛蟠原就胸大无脑,被人奉承一回,再是酒后天老大地老大他老三的状态,他能说出什么招人忌讳的话可想而知了。明铙都没跟薛蟠客气一回,直接上前将傻孢子揪了起来。

别看他年纪不及薛蟠,块头也不及薛蟠,可他揍起薛蟠却跟玩似的。

前几年才被人打断肋骨的薛蟠,这次终于等来了对称效果,他这边的肋骨也被人打断了。

不过可喜的是上次打他的人一直到现在也没找到,但这次却是有名有姓的,天下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