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7章 靳如超:伤亡最多刑事案件(三)(2 / 2)

量。

第二、前妻父母家,地址在长安区和平路,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

因为当年老丈人一家,极力要求前妻和自己离婚,所以也必须弄死。

第三、亲姐姐家,地址在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

由于当年靳如超服刑期间,母亲去世之后,姐姐擅自做主,把母亲的老房子给卖了,最后只给他分了一万块钱,他认为钱给少了,姐姐对不起自己,所以也该死。

第四、亲生父亲家,地址在长安区育才街,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

自己的父亲对自己不负责,他和那个不要脸的继母,必须一起弄死。

第五、自己家,地址在长安区育才街,棉纺三厂宿舍16号楼。

靳如超认为邻居都瞧不起自己,必须让这些人付出代价。

确定好了目标之后,接下来就是安放炸药了,靳如超马不停蹄的开始准备。

3月15号晚上七点,靳如超在平山县火车站附近,租了一辆红色带棚的三轮摩托车,把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和雷管取了出来。

随后他依次在前妻家放了两袋炸药,亲姐姐家放了一袋,前妻父母家放了四袋半,父亲家放了半袋,自己家和附近邻居家,一共放了六袋。

从炸药安放的数量可以看出来,靳如超最恨的,就是前妻的父母和自己的邻居,然后就是前妻了。

炸药虽然放好了,但地点这么分散,想同时引爆这么多炸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靳如超根据自己学的那些爆破知识,又把这50根雷管利用了起来,用导火索,在每一个起爆点,安装了引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