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 调查(4 / 4)

也坐不住,愤怒骂道:“冯爱云你不要脸!”

第一次被刘梅指着鼻子骂不要脸的时候,冯爱云气得不行,但现在再听她这么骂,冯爱云眉毛都没动一下,只语气平平道:“与其在这里无能狂怒,你不如好好想想要怎么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名,毕竟,主谋和从犯,面临的处罚截然不同。”

话音落下,冯爱云不再看刘梅,直接起身离开。

……

虽然刘梅已经招认,但找人这事仍在继续。

可能是触底反弹,这次冯爱云运气不错,有一名护士记得其中穿迎宾服的人,然后根据当天的接诊名单,找到了她的家属。

确认家属姓名后,冯爱云姑父陆文年立刻安排人循着接诊信息找了过去,说服对方,让对方答应出面做证。

有了当事人的证词,后面刘梅再反口也无用。

不过刘梅显然对冯爱云诈她的那些话深信不疑,不但没准备反口,还把何营长给供了出来。

秦芳那边也一样。

根据两人供词,基本能串联起事情经过。

何营长先找到的是刘梅,他知道她跟冯爱云不和,没费什么口舌就跟她达成了共识。

但也是因为和冯爱云不和,刘梅找不到机会对冯爱云下手,直到那天去更衣室换衣服时,站在门口听到冯爱云喊秦芳陪她去县里打电话,两人还聊到了哪家国营饭店好吃。

刘梅知道这件事后,迅速告诉了何营长,然后就有了他和冯爱云及秦芳在县里国营饭店的偶遇。

那次偶遇后不久,何营长找到秦芳,说自己对冯爱云一见钟情,请她帮忙撮合她们。秦芳被他打动,于是有了市里百货商店那次偶遇。

当然,何营长和秦芳狼狈为奸的过程是后者口述,她为了逃避责任,肯定不可能说实话,真实性有待考证。

另外,流言中何营长和冯爱云的初遇,是大院里一名军嫂说的。

她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她丈夫和何营长是一个团的,平时关系不错,所以何营长离婚后,她格外操心他的终身大事。

大概是上个月中旬,他们夫妻把何营长请到了家里,本意是给他介绍媳妇,但何营长喝醉后吐露了自己对冯爱云一见钟情,但因为自卑于自己的情况,不敢奢望能和对方在一起,所以打算不再娶妻。

酒醒后,何营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特意叮嘱那名军嫂和她丈夫,让他们不要外传。

那名军嫂因为同情他,果然没有往外说,直到两人处对象的事一夜传开,才跟人说起这件事。

两方消息一对,听了传言的军嫂更觉得这两人有缘分,于是谣言越传越烈。

得知这件事的时候,叶敏第一反应就是不好,她觉得事情正在向孟城之前预料的那样在发展。

事情也的确如此。

秦芳和刘梅陆续招供后,这件事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流言,而且因为牵扯一名营长,部队领导不能当做不知道,特意组了调查组来查这件事。

调查组的人先是过了一遍证据,又找到了冯爱云他们没找到的那个人,然后接连审了秦芳、刘梅和两个被收买的人。

最后,他们又上门找了何营长。

因为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何营长牵扯这件事,而且他是军官,所以谈话是在何家进行的。

何营长为了

表明自己的清白,都没把人请进屋,直接跟人在院子里谈这件事。

对于秦、刘二人的指认,何营长承认了一半,否认了一半。

否认的是刘梅的指认,他说自己根本不认识她,更没有跟她合谋算计过冯爱云。

承认的是秦芳那些话,他说自己那天会去县里,是为了给家里人寄信,他手上有寄信的回执。

至于去那家饭店吃饭,则是因为他儿子很喜欢那家店的红烧肉,当天他还打包了一份红烧肉回来,这点他家里孩子和隔壁丁杨夫妻都可以为他作证。

于是调查组又问了何家几个孩子,得到确定答案后,又找来了丁杨夫妻俩。

说实话,丁杨和钱晓云是真不想为何营长作证。

虽然他们是邻居,平时关系也不错,但他们更信叶敏夫妻和冯爱云,他们也都认为这次的事是何营长算计冯爱云,并深深地同情着她。

但当着调查组同志的面,他们不敢也没法撒谎,只能捏着鼻子给何营长做了人证。

问过他们后,何营长继续交代后面的事。

他承认国营饭店那次相遇后找过秦芳,向她诉说了自己对冯爱云的一见钟情,并请她帮忙撮合,然后有了百货商店那次相遇。

最后,他言辞恳切道:“我做这些真的只是因为对冯同志有好感,也没想过这些事会对她造成这么大的困扰……或许像我这样情况的人,不应该去奢望什么,是我对不起冯同志。”

说到最后,他摘下军帽,深深地垂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