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军让大家先去魏红兵家,他自己则先回家一趟。
“咋回来呢?不是喝酒吗?”唐晓芙问道。
“菜还没整好呢,急啥,我先去知青点看看!”
林正军从背包里拿了王濛的《青春之歌》还有刘小庆他们的签名照。
“正好咱俩一起!”
唐晓芙和林三槐他们聊完了,正准备回知青点休息,背起背包和林正军一起走了。
知青点里,肖文华、程慧茹等几个知青,有的在看书,有的在下象棋,有的在听收音机的新闻节目。
见林正军和唐晓芙来了,大家都站起身来,七嘴八舌地打招呼,每个人脸上都是欣喜之色。
林正军将《青春之歌》和一叠照片放在桌子上,笑道:“履行诺言,帮你们要了明星签名照,还有签名书!”
“见到刘小庆了?真漂亮啊!”
“我觉得刘秀明更好看!”
“嚯!王濛的《青春之歌》,还有签名!你见到王濛了?”大家拿起书籍,俱都开心不已。
“什么叫见到?我和王濛把酒言欢,关系好着呢!”林正军笑道。
唐晓芙嘴角噙着微笑,没有多说什么。
这些知青把刘小庆他们当成偶像,却不知在刘小庆等人心目中林正军才是偶像呢。
见唐晓芙微笑,程慧茹笑道:“晓芙,这次正军上门提亲过关了,也喝了订婚酒了,你还住知青点干啥?住你们的新房子多舒服啊!”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结婚我再住过去!”唐晓芙红着脸啐道。
和知青们聊了一会,林正军说要去魏红兵家喝酒,问他们去不去,结果大家都婉言拒绝了。
林正军这次参加文代会对他们刺激很大,他们意识到知识文化的重要性,都在积极备战明年的高考。
其实,这帮知青俱都非常渴望回城,哪怕河湾大队再能赚钱,他们也希望在城里当工人念大学,而随着政策解冻,他们势必会陆续离开……
要知道哪怕后世90年代,鲁冠球想招聘一个大学生,那都千难万难的,那时候城乡差别可还没现在大呢。
这也是林正军为什么希望杨德龙加入合作社的原因,食品合作社生产班底,还是得从本地培养起来,杨德龙就是最好的带路人!
见大家坚决推辞,林正军也没勉强,匆匆赶往魏红兵家。
到了魏红兵家,几个小菜已经摆上桌子了。
辣椒干炒熏鱼、油炸花生米、野山鸡炖蘑菇、清炒小白菜、卤猪头肉……另外开了一瓶仰韶酒。
林正军一到场,很快就吃吃喝喝起来。
林正军说了他在燕京的诸多见闻,听得大家一愣愣的,大开眼界,神往不已。
这顿大酒,一直喝到晚上11点才散。
几个人干了三瓶仰韶酒,林正军喝得最多,得有八两的样子。
林正军回到家,林红梅林红英已经搂着小外甥睡了,爹娘还在灯下干针线活编苇子席等他回来。
“醉醺醺的,喝了多少啊?”张淑芹给端过来一杯茶水。
“没喝多。你们早点睡,我也去睡觉了!”林正军喝了几口白开水,揣起大队部办公室的钥匙就要走。
“别睡大队部了,你新房已经晾干了,也放了被褥牙刷毛巾脸盆,你去睡新房吧!”张淑芹把一串钥匙塞给他。
“也行!”
……
次日,后山新房。
林正军在东厢房崭新的大床上醒来,抬手一看腕表,竟然已经上午十点了。
原来大队每天都有上工的广播,把林正军吵醒。
现在分田到户了,自然就没了。
林正军失去了“闹钟”,还有点不适应。
起床,来到客厅,发现唐晓芙正趴在西厢房的书桌上写作。
回到乡下,她就换掉了西装,穿着蓝色咔叽布的衣裤,脚踩小白鞋,三千青丝用红头绳扎着。
少了些洋气和时髦,但却另有一番清纯和朴素的美感。
“在写《牧马人》剧本?顺利吗?”
“还成。感觉小说就镜头感十足,比较容易改编。”唐晓芙抬头,笑吟吟地看着林正军道。
林正军看客厅的茶几上米粥馒头和炒鸡蛋,拿起就要吃。
“哎呦,大少爷,你咋不洗脸不刷牙就吃呢,还是冷的,去洗脸刷牙,我给你热热!”唐晓芙一溜烟跑出来,端起饭菜去厨房。
“不用麻烦,我直接吃就成。”
“那不成,天凉了,吃冷的,容易闹肚子。”
唐晓芙给锅里添水,把篦子和饭菜坐进去,在灶膛里烧火。
厨房里,已经整整齐齐地码放了一堆柴火。
爹娘虽然在事业上帮不了他什么忙,但却尽力照顾好他的生活,能不让他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