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敖夜已经不能把对方当成是猫了,他把黑猫当做朋友,当做伙伴,当成平等的存在。
他有空就和黑猫说话,甚至教它认字。
也许是因为血脉里本就遗传了语言方面的记忆,六点梅的学习天赋令他吃惊,短短三个月不但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语言,居然还能模仿人进行一些简单的发音。
“哦要七鱼!”
“好饿喵!”
“滚滚滚!”
“哦要睡喵!”
它仅仅在和敖夜单独相处的时候才显露自己非凡的一面,离开敖夜依旧假扮成一只普通黑猫。
就敖夜知道的信息而言,动物说话真算不上什么事儿,比如出马仙,口吐人言是出马仙家的基础能力之一,否则又怎么可能俯身与人交流。
六点梅的智慧不容小觑,它选择和敖夜为伴除了从小相处,亲近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看中了敖夜修炼者这重身份。
修真界从来都不太平,妖丹素来是最抢手的修炼资源。
像它这种修为浅薄的小妖很容易成为修炼者的猎物,只有和强者联手才有更多生存机会。
它能感受到敖夜的善意,敖夜值得信赖,这一点最为重要,否则它也不会帮敖夜一起祭炼钢珠儿。
眼下敖夜还没多少自保能力,所以它也得时刻保持低,尽量调隐藏自己。
......
老人起床一般都比较早。
这天一早,风和日丽,敖夜在爷爷家早早吃过早饭就往自己家走。
他每天早上都得回家练气,另外家里还有一只猫等他送饭。
走出胡同不远,一抬头他就看见一只红毛蓝尾气宇轩昂,和他差不多高的大公鸡堵在十字道口中间,拦住去路。
公鸡正大步朝他过来,此时双方相距不足五米,敖夜头皮当时就是一紧。
这只大公鸡也不知道是谁家养的,几年前就开始在这一带溜达,仗着体型彪悍,时常打劫和欺负路过的小孩。
要是不留下点吃的,它能啄到你头破血流。
这家伙厚颜无耻,仅欺负孩子,看见大人就远远躲开,几次有人抓住它都失败了,算得上村南一霸。
敖夜因为长得瘦小没少挨这家伙的欺负,以前看见这家伙他一般掉头就跑。
大早上公鸡看见了老熟人,立刻高昂脑袋,趾高气昂,气势汹汹的朝敖夜冲了过来。
双发距离太近,最近敖夜脑袋一直晕晕沉沉,一个愣神儿没来的及打开饭盒大公鸡就到了!
长期遭受欺压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里阴影,慌忙间他没能第一时间逃回巷子。
眼瞅着公鸡到了眼前,情急之下他慌忙举起书包,朝着鸡头就迎了上去,妄图把公鸡推开后再逃跑。
这大公鸡最擅长挑软柿子,被它盯上的孩子要么逃跑要么留下点吃的,很少有少有敢于反抗。
在它看来,眼前这瘦啦吧唧的小矬子敢进攻自己,无异于挑衅,一下子激起了它的凶性。
脖子上闪耀金属光泽的蓝色鬃毛瞬间炸起,扑扇双翅,一个腾跃,双爪迎上书包,锋利的尖嘴自上往下,朝着敖夜的眼睛就啄了下去。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惊慌失措的敖夜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太爷爷最近教他的一手防身功夫。
当即一招乌龙出海,右手贴面而上,一把拿住公鸡的脖子,另一只手随即松开书包抓了上去,两只手死死掐住大公鸡的咽喉。
任凭公鸡扑腾,鸡蹬子把胸口挠成布条儿也不松手。
乌龙出海打人的时候用掌心顶下巴,让人失去平衡,对付公鸡自然就是抓脖子。
他这体格天生就不是练武的材料,学不了高深功夫,只能凭借出奇制胜,在技巧上下功夫。
太爷爷根据他的特点,教给他8手出奇制胜的偷袭技巧和9个出刀基本动作,让他自己有空偷着练,不求能练出什么门道,只要唯手熟尔,应付几个普通人也够了。
公鸡喘不上气儿,挣扎了片刻就没了力气。
敖夜四下一扫,见周围没人,当即往旁边胡同一钻。
噌噌噌......钻进了树林旁边你的排水沟。
从腰间的百宝囊里取出一根钢针和一个扁扁的空墨水瓶,扎破鸡冠子,挤了半瓶血。
随后有钢针快速搅拌,挑出半凝固的胶状物后拧紧盖子,一瓶驱鬼辟邪的鸡冠血到手。
再看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大公鸡,此刻已经半死不活,敖夜掐住鸡脖子轻轻一拧。
“咔吧!”
送鸡归西,为民除害。
他拔毛、剖腹、翻肠子,能吃的东西一点没糟践,借着水沟里的清水把鸡洗了个干干净净。
随后拎着足有十几斤重的白条鸡悄悄摸摸的潜回家中。
六点梅闻到鸡味儿,从窝里窜了出来。
“喵,有呦呦,我要七鸡!”
“给你!”
敖夜把鸡胗、鸡肝、鸡肺、鸡肠子、鸡腰子一整套下水全都倒进猫食碗里,随后操刀把白条鸡大卸八块扔进大锅。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大公鸡对敖夜而言算得上是梦寐以求的好东西。
他拿草,点火,什么调料也不放,撇去浮沫,直接清水煮鸡。
六点梅呜嗷呜嗷大快朵颐的同时不忘用妖娆的小屁股去蹭蹭敖夜的腿,以示感谢。
很快鸡肉的香味儿就勾引来了邻家的一对小馋猫。
鸡还没熟敖玉和她弟弟敖红闻着味儿就找来了!
敖夜加了些盐调味,打发敖玉回家拿了一颗小葱,等肌肉软烂,筷子能轻易抓进去了,他把小葱撕吧撕吧扔进锅里,大勺子搅合几下,尝了一口鸡汤。
“嘘......鲜!”
敖夜只是不喜欢吃辛辣和味道重的东西,但是该着下葱姜蒜味料的时候从来没含糊。
敖玉、敖红一人一个鸡腿,鸡头给了六点梅。
敖玉吃完鸡腿就去抱猫,黑猫老老实实的趴在她怀里,任其摆布,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
“哥,喵喵一个多月没回家了!”
“丢不了,一直在我这儿住着。”
“它好像更亲近你。”
“我也这么觉得,它既然亲近我,又喜欢在这儿待着,你干脆把它送给我算了!省得惦记,那天跑丢了还着急。”
敖玉本来还有点舍不得,可是自己手里的鸡腿还没啃完,眼下这情形是既嘴短又手软,哪儿好意思拒绝。
再想想反正这家伙也不回家,跟野猫也没多少差别,还不如送个人情,也就点了点头,顺势答应了下来。
敖红是个熊孩子,逮着猫又是撕又是咬,黑猫看见他靠近立刻躲避得远远的,所以这猫和他基本没什么关系,猫的去留自然不关他什么事儿。
两个鸡腿儿顺理成章的获得了六点梅的所有权,这拨不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