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2 / 2)

京城的贵族服饰大多典雅内敛,大多选择玉石作为配饰。

而纪凌全身上下穿金戴银,头上用金钗固定一顶翠翘,官绿色的圆领袍,腰间系着十三环金纹蹀躞,上面悬挂着匕首,火石,还有各种筒罐。

“纪小世子大气。”小柳讨好道,“有了好前途还不忘我们这群老兄弟。”

小柳捣捣沈曦,期望她也能识相点说几句好听话。

“那当然,不过今天兄弟不是来找你的。”纪凌拍拍他的肩安抚道,而后指着沈曦说,“你,过来。”

沈曦放下卷宗,慢吞吞地走过去。这期间心里拐了十八个弯,也没想明白他找自己有什么事。

是在找茬?

她摇摇头,觉得不是。

难道是为了沈秀?

但她现在连住的地方都在发愁,怎么做才能多养一个孩子呢?

走没人的地方,她低下头,“秀秀这些天麻烦世子了,能否请世子替二弟多看顾她几日,等我找好房子,再把她接回来。”

“秀秀?你想把她要回去?”纪凌诧异道,只是听着语气……

“世子,她还是个孩子。”沈曦猛然抬头,更加坚定了要把她带走的想法。

等她……啊不,现在!今天就要去一趟安南王府!

“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他惊得往后跳一大步,“我老爹说了,本世子未来的世子妃一定是蜀地人。”

他只是觉得安南王府里有个能把王府上上下下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女眷之后,这些天他省心不少。

“秀秀小的的时候,沈润把他装进包里带给我们看过。本世子就是她大哥,当然她还有三哥四哥五哥。对了,她五哥就是被你送去守皇陵的那个。”

然后他又想到似乎沈秀还有一个正牌的大哥,就是现在要同他争夺秀秀归属权的这位。

他生平第一次讨好人,灿灿道,“其实你还是她的大哥,咱们把小润踢出去,我做老二也不是不可以。”

“我和你争什么,左右你们只是干亲。”

她在“只”字上加了重音。

纪凌刚松一口气,胸口又被沈曦狠狠插上一刀。

“谁说的!我马上就给我爹写信,秀秀就是我帮他认的干女儿!”

纪凌跳起来,怒气冲冲的,转身就要走。

临走前,他还不忘对沈曦撂下狠话:

“沈曦,现在不光是你妹妹,连你都是我的人!”

眼见着目的已经达成,沈曦丝毫不将他的威胁放在心上。

很快她就明白纪凌撂下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原本她是陛下塞给陆少知的关系户,现在又被陆少知分给比关系户还要关系户的纪凌。

就连小柳听说后都要为她默哀。

北镇抚司默认了纪凌的岗位是个闲职,交给他的都不是什么好活计。就算沈曦真的能作出政绩来,功劳肯定不会是她的。

要知道官员的考核可是与绩效挂钩的,小柳现在已经预感到沈曦的前途无光。

“没事,在世子身边至少安全。”他安慰她又补充道,“而且世子很大方,是个混吃等死的好去处。他指缝里漏出来的一点油水就够我们喝好几年的了。”

“可能吧,”她看了眼手令,转身对小柳说,“名册上也有你的名字。”

其实沈曦很容易就接受了自己被调任到纪凌身边的消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调任对她而言是最好的结果。

首先,纪凌麾下的待遇确实比其他人好上许多。比如掀开袍子,其他同僚的脚下穿的大多都是草鞋,但是在纪凌这里,人脚一双靴。更何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知根知底。

安南王世子吃不了一点苦,办公的场所选在安南王府。小柳第一次来,就被其中的水榭花都惊得移不开眼。

“我滴个乖乖,我要多久才能住得起这样的房子啊!”

“住不起,”沈曦无意间给他泼了冷水,“这个地段没住过外来人。”

就连之前沈家的宅邸,也不在此列。

但是对此,房屋的主人一概不知情,他向下属介绍着布局,临了感慨道:“这地方还是有点远了,本世子还是应该在北镇抚司周边买一套宅子。”

可惜安南王没有定居京城的打算,他们家在京城只有这一套房产。

不知不觉,他们来到一处梅园。梅树上结了几朵花苞,预示着冬日的到来。

应当是新种的梅,颜色浅了许多,树皮也不似老梅那样干瘪。

纪凌向众人炫耀道:“这是我妹妹种的,她是我纪有堂最好的妹妹!”